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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级辅修专业实施细则
通讯员: 发布时间:2025-06-18 浏览量:次
一、辅修开设专业及名额
专业 |
辅修专业学分 |
辅修学位学分 |
辅修接收人数 |
说明 |
化学 |
25 |
40 |
15 |
|
化学工程与工艺 |
25 |
40 |
15 |
|
应用化学 |
25 |
40 |
15 |
|
二、报名条件
1.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。
2. 学有余力,辅修报名时主修专业必修课程无挂科。
3. 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跨专业类。
4. 高考选考科目包含化学。
三、遴选办法
1、符合报名条件且人数未超接收人数时予以接收。
2、如报名人数超过接收人数,则按以下规则遴选:
先后按照核心课程加权平均成绩、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、高等数学AⅠ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接收。
四、其他
1、教学形式
采取由学生跟班修读形式(学生选择辅修专业应修课程对应的主修课堂修读),不单独开班授课。
2、免修认定
学生的辅修专业课程若与其主修专业学分相同、内容相近,经我院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,报教务处审核,可免修相应课程。免修课程的总学分累计不得超过辅修专业或辅修学士学位总学分的 20%。
3、终止辅修专业学习的情形
(1)学生主修专业有两门及以上未通过必修课程的。
(2)学生主修专业毕业时尚未修满辅修专业规定的课程与学分的。